據估計,全世界每年的危險廢物產生量為3.3億噸。在工業(yè)發(fā)達國家危廢已稱為"政治廢物",公眾對危險廢物問題十分敏感,反對在自己居住的地區(qū)設立危險廢物處置場,一些公司極力試圖向工業(yè)不發(fā)達國家和地區(qū)轉移危險廢物。而最近環(huán)保的大趨勢下,危廢的處理顯得更為重要,到底危廢該如何處置呢?
一、危險廢物是什么,其有什么特別之處?
國家危險廢物名錄(2016年新版)或根據國家規(guī)定的危險廢物鑒定標準和鑒定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廢物特性的廢物。具有腐蝕性、急性毒性、浸出毒性、反應性、污染性一種或幾種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和液態(tài)廢物或者是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,可能對環(huán)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,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固體廢物和液態(tài)廢物都屬于危險廢物。
二、如何判定危險廢物?
1.是否是固體廢物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(huán)境防治法》、《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》(GB 34330-2017)判斷待鑒別的物品、物質是否屬于固體廢物,不屬于固體廢物的,則不屬于危險廢物。
2.是否列入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
經判斷屬于固體廢物的,則依據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判斷。凡列入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的,屬于危險廢物,不需要進行危險特性鑒別(感染性廢物根據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鑒別);未列入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的,應按照步驟3進行危險特性鑒別。
3.根據GB5085.1-GB5085.6鑒別標準進行鑒別
根據標準,凡具有腐蝕性、毒性、易燃性、反應性等一種或一種以上危險特性的,就屬于危險廢物。
4.專家認證
對未列入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或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無法鑒別,但可能對人體健康或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造成有害影響的固體廢物,由國務院環(huán)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認定。
附:相關標準
三、相關法規(guī)
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(huán)境防治法》(2015年修正)
2.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 (2016新版)
3.《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》(2007)
4.《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》(2013)
5.《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(huán)境防治辦法》(2005)
四、常見問題
1.危險廢物貯存是否規(guī)范,不得露天堆放;
2.危險廢物貯存地及包裝是否有標識,需要有清楚、正確的標識;
3.危險廢物自建處理裝置設施運轉是否正常;
4.部分企業(yè)沒有危險廢物清晰、詳細的臺賬;
5.是否對危險廢物進行有效分類;
6是否按時完成危險廢物動態(tài)管理相關信息的申報和執(zhí)行聯單制度。
五、環(huán)保檢查時是如何檢查的
1.檢查危廢暫存、處理、處置場所是否在自然保護區(qū)、風景名勝區(qū)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(qū)、基本農田保護區(qū)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(qū)域內,是否符合相關選址要求,是否符合法律法規(guī)等。
2.檢查排污者是否向江河、湖泊、運河、渠道、水庫及其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等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禁止傾倒廢棄物的地點傾倒固體廢物。
對于危險廢物的貯存、處理處置檢查危廢暫存場所是否設置了符合環(huán)境保護要求的設施有毒有害固體廢物等危險廢物,應設置專用堆放場地,并必須有防揚散,防流失,防滲漏等防治措施。
3.固體廢物轉移
(1)檢查固體廢物轉移的情況;
(2)檢查轉移危險廢物的,是否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。并經移出地設區(qū)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(huán)境保護主管部門商經接受地社區(qū)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(huán)境保護主管部門同意。
(3)過檢查污泥處置合同、污泥運輸磅稱記錄等,判斷污泥產生量是否合理。
(4)環(huán)保標志:須設置了危廢標志牌。
六、應對措施
根據國家和地方環(huán)保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:產生危險廢物單位必須將危險廢物進行集中處理,安排專人負責收集和管理工作,待運危險廢物要設置專門容器儲存,危險廢物必須交有具有相應資格的單位進行收集、運輸、處理和處理。
1.危廢減量化、資源化和無害化
(1)根據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:建設單位對危廢應減量化、資源化和無害化。盡可能防止和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;對產生的危險廢物盡可能通過回收利用,減少危險廢物處理處置量;
(2)不能回收利用和資源化的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、處置。
(3)由于《固廢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、貯存、利用、處置的經營活動。不能焚燒、填埋等。項目危廢應委托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專業(yè)單位進行處置,并執(zhí)行遵守手續(xù)與制度。
2.危廢收集
危險廢物需要用專門容器,根據成分進行分類收集。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必須與綜合利用和處理處置相結合。裝運危險廢物的容器應根據各種危險廢物的不同特性而設計,能有效地防止?jié)B漏、擴散。裝有危險廢物的容器必須貼有標簽,在標簽上詳細標明危險廢物的名稱、重量、成分和特性。
3.危險廢物暫存場所選址
危險廢物暫存場所選址要合理,并且需有防腐、防滲、防漏措施,及廢氣、廢水收集設施。
4.危險廢物的包裝材料
危險廢物的包裝材料不能與危險廢物進行相溶和反應。
5.規(guī)定的標簽和標識
企業(yè)需要有符合規(guī)定的標簽和標識,不得擅自傾倒、堆放危險廢物。
6.信息申報
企業(yè)在轉移危險廢物前,須及時完成危險廢物動態(tài)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的相關信息申報;收運人員出車前應獲取廢物信息單(卡),明確需收運的危險廢物種類、數量,做好收運準備,如:包裝物及防護裝備等。
危險廢物裝車前,根據信息單(卡)的內容對廢物的種類、標簽、包裝物的密閉狀況進行檢查、核對,對接收的廢物進行確認,符合包裝、運輸要求時才能接收。
同種類的危險廢物不宜混裝運輸,特殊情況下需混裝運輸時,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。運輸危險廢物的車輛應嚴格遵守危險品交通運輸法律法規(guī)的要求,在可能情況下繞過城市主要街道、居住區(qū)、療養(yǎng)區(qū)、飲用水源保護區(qū)、自然保護區(qū)等。
7.臺賬清晰
企業(yè)需要有清晰、詳細的臺賬;五聯單執(zhí)行情況,企業(yè)需要有齊全的轉移手續(xù)對危險廢物進行交換轉移。
400-8894-222
Copyright ? 2015 國檢測試控股集團京誠檢測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粵ICP備17094314號